几十年来,大多数美国汽车都配备了驱动后轮的六缸直列发动机,即使在V8成为底特律之王之后,直六缸仍是许多车型的基本发动机。然后是更紧凑,更易于包装的V6发动机的兴起,这家总部位于密歇根州和威斯康星州的汽车公司对曾经占主导地位的I6失去了爱意,尽管许多日本和欧洲的机器继续以六缸的价格出售。行内活塞。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最后一辆具有直六动力的后轮驱动美国汽车?经过我一些更痴迷的知识渊博的汽车专家朋友的广泛辩论之后,看来是1985年林肯Continental Mark VII与宝马生产的2.4升涡轮增压柴油I6一起获得了大奖。
假定只有总部设在美国的主要公司为美国市场制造的汽车才有资格获得此殊荣(没错,南卡罗来纳州制造的宝马不计算在内,卡车也不计算在内,澳大利亚或欧洲市场也不计算在内)汽车,成套工具汽车或单位生产量的汽车,也没有全轮驱动的AMC Eagle),您可能仍然会感觉到由宝马发动机驱动的林肯并没有取得成功。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几种1983年型号的汽车都具备资格,包括1983年道奇Diplomat及其Plymouth Gran Fury兄弟姐妹,可以用225立方英寸的Slant-6发动机购买。
1983年的福特有限公司及其水星马奎斯兄弟配备了3.3升/ 200立方英寸的“六通”(Thriftpower)直列六缸发动机,四速手动变速箱是这些后轮驱动汽车的默认变速箱(尽管大多数客户纷纷购买自动)。直六型野马的最后一年是1982年。
1983年是AMC Spirit和更大的AMC Concord的最后一个车型年,这两款车均具有标准的I6动力和后轮驱动。AMC直六缸发动机一直保持生产到今天的世纪(没有,后轮驱动的吉普XJ切诺基不算作汽车)。1985年以后,其中某些汽车的某些机队/出租车版本可能是采用六缸直列动力制造的,因此,如果您有关于这些车型的信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