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在美国就卡车召回问题与监管机构和解。
日前,根据路透社消息,戴姆勒已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NHTSA”)达成一致,就迟迟不执行召回向后者支付罚款1000万美元,并同意若仍未执行先前的召回令,将额外再支付1500万美元的罚款。
NHTSA上周四发布的通告显示,自2018年起,戴姆勒卡车公司在美国至少有7次没有听从指令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其中最大规模的一起涉及46.4万辆产品,召回需戴姆勒以“自愿召回”的形式。通告还要求戴姆勒缴纳1000万美元的先期罚款、500万美元的“履行义务金额”(用于戴姆勒提高自身产品安全)、1500万美元的未执行罚款(用于戴姆勒仍拒绝召回的情形)。
当局还要求戴姆勒必须改进检测和调查汽车潜在安全缺陷的能力,包括企业安全信息的收集,并将信息准确地上报至NHTSA的监管机构。此外,戴姆勒还需要为处理召回以及撰写报告的员工制定详细程序手册和提供相关培训。
对此,戴姆勒曾表示,据其所知,目前还没有与召回原因相关的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通告当天,戴姆勒改口称,已同意缴纳1000万美元的罚款,“感谢有机会迅速解决这一问题,并继续制造安全、高效和可靠的商用车。”戴姆勒还同意每个自然月至少与NHTSA会面一次,作为双方和解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路透社称,双方和解的“同意令”有效期为两年,如果戴姆勒卡车不符合联邦法令的要求,可以申请延长一年,但1500万美元的延期罚款,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应付款。
2017年,梅赛德斯-奔驰在美国未能就约140万辆召回车辆及时通知车主,次年,该公司被处以2000万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