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颁布的一项法律,使汽车经销商免于其特许经营协议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这对经销商和NADA来说都是一个胜利,但这并不是这个问题的硬道理。
今天,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正在审查规则草案,该草案将限制消费者金融合同中的强制性约束仲裁,并使消费者更容易针对包括经销商在内的各种债权人提起集体诉讼。
NADA认为这两个问题的范围相去甚远。NADA立法事务执行副总裁Dave Regan表示,对于初学者而言,CFPB正在寻求改变整个消费金融服务市场的合同,而不仅仅是汽车金融。
支持CFPB限制仲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援引2002年《汽车特许经营合同仲裁公平法》,挑出经销商,并指责经销商在仲裁问题上虚伪。
双面论证消费者权益倡导者说,当工厂试图将其强加给经销商时,经销商反对仲裁,但是当它保护经销商免受消费者诉讼时,则支持仲裁。
萨克拉曼多汽车可靠性和安全消费者总裁罗斯玛丽·沙汉(Rosemary Shahan)表示:“消费者至少应获得与汽车经销商一样的自由,保护和诉诸司法的权利,国会对此给予了特别豁免,”加州,在八月份提交给CFPB的书面评论中。
她写道:“很明显,与汽车经销商和汽车贷方相比,与汽车经销商相比,与经销商相比,消费者的议价地位更加不平等。”
在提交给CFPB的联合书面评论中,位于华盛顿的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者协会和位于波士顿的国家消费者法律中心也提出了类似的论点。
“这些对仲裁的效力,效率和低成本表示赞赏的企业,似乎不喜欢将其作为解决自己对消费者的纠纷的合适论坛。他们的伪善简直令人震惊,”这些组织在2012年的一份材料中说。
这些组织说:“在我们国家的汽车经销商的“按我说的做而不是按我做的”行为中,找不到这种“ chutzpah”的更好例子。
常用条款哈德逊·库克(Hudson Cook)的合伙人,消费金融法专家汤姆·哈德森(Tom Hudson)律师估计,他所见合同中约有50%至60%包含强制性仲裁条款。哈德森说,看起来CFPB决心取消或大幅限制该条款,但直到最终规则通过,他所知没有汽车贷款人改变其合同。
根据华盛顿律师事务所White&Case于5月发布的一份说明,CFPB的最终规则最早可能在2017年第二季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