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我们了解到北京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相关规定,自10月5日起,尾号限行将进行轮换,周一至周五的限行尾号分别是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但由于此时正处于法定假期中,执行限行措施是从10月9日周五开始,当日限行尾号是3和8。
根据市交管局发布的通告,10月1日至8日、10月10日,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在此期间,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不受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此外,针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图片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