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郑州市即日起开始全面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分阶段清退不合规网约车。明年5月1日后,实现全市网约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机制健全,对于到时仍没有完成合规化的平台公司,将予以暂停在我市的经营服务、下架APP,直至吊销平台经营许可。全文如下:
■ 年底前,网约车平台需制订合规化方案
目前郑州市在册网约车平台为28家,正规网约出租车已有3.06万多台,在固定数量巡游出租车的基础上,已基本满足我市乘客各时段的打车需求。尽管我市网约车的合格规范率在全国所有城市中排名第七,但在这些网约车平台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仍是一个庞大的团体。
为使司乘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于近日召开视频会议,并下发《郑州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明确目标,2021年底前,各平台公司均制订网约车合规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主要措施和推进计划,全面开展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工作;2022年4月30日前,各平台公司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基本实现合规化各项要求;2022年5月1日后,实现全市网约车行业全链条联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行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加优良。
■ 明年起,三部门联合实施网约车“三检合一”
方案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措施,为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将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网约车在城市交通占比等因素,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同时,结合巡游、网约两种业态实际,合理把握网约车运力规模及许可进度。
为了减少网约车审验环节,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机动车维修业服务中心将联合公安车管部门,实施网约车安全技术性能、综合技术性能和环保检测 “三检合一”,不再重复收取检测费,减轻经营者经济负担。
■ 严禁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至第三方
在规范平台经营方面,方案要求平台不得招募或诱导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带车加盟”,不得向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许可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开放注册,不得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或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单运营。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计价规则,公示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网约车平台投诉电话等作用,及时处理驾驶员和乘客的投诉,切实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方案还提及了保障数据传输和信息安全的问题,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在用户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未征得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
■ 多种方式保障清退工作顺利完成
在监督管理方面,方案明确指出,明年5月1日前,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中心将对各网约车平台合规化情况定期进行通报。5月1日后,对非法营运、非法派单、不按规定传输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数据安全、严重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充分利用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我市城市大脑及网约车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网约车车辆、驾驶员信息与网约车平台违规信息,综合运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线上抽检与线下执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仍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查处。对于逾期仍没有完成合规化的平台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予以暂停在我市经营服务、下架APP等处罚,直至吊销平台经营许可。
■ 有甩客或故意绕道等行为,处罚加重
随着郑州市不合规网约车开始全面清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一处也作出了修改,将网约车驾驶员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同类行为处罚额度保持一致。
如网约车驾驶员有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将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相关处罚将从以往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加重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