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25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证监会等28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指出,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同时,加快制订相关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序推动无人配送、无人驾驶在产业园区等特殊场景落地和示范。
值得关注的是,为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方案提出,推动车联网和充电桩(站)布局应用,开展车联网电信业务商用试验,加快全国优势地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网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
此外,方案提出要适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并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信息来源:新浪科技)